“克隆出租車”司機如何在家中被抓?
今年1月1日,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接市民投訴,反映其于2017年12月31日22時55分許,在徐家匯附近上了一輛牌號為滬FW5178的白色錦江出租車,在到達浦東目的地后,計價器顯示車費170元,乘客使用交通卡支付,但該車駕駛員稱交通卡刷不出,要求乘客支付現金。乘客未隨身攜帶更多現金,駕駛員鎖門不讓乘客下車,態度極其惡劣。乘客無奈請求家人前來支付車費,在其家人達到后,協商支付80元現金給該駕駛員。事后,乘客打電話至錦江出租公司,該公司稱并無滬FW5178出租車,乘客有可能乘上了一輛克隆出租車。次日元旦,乘客使用駕駛員還給的交通卡乘車,發現卡內資金已由先前的350多元變為了0元,交通卡已被昨晚克隆出租車駕駛員調包。
接到市民投訴后,元旦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專題分析案情,部署稽查方案。經查,滬FW5178車輛原屬上海申花汽車服務公司,目前營運狀態已處報廢狀態,說明滬FW5178車輛不應出現在營運市場中,交通執法部門斷定乘客當日乘坐的是一輛克隆出租車。1月2日上午,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將乘客投訴信息、克隆出租車信息、交通執法系統內涉及該車的歷史投訴等有關信息提供給公安部門。1月2日下午,公安部門根據交通執法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和排摸,并迅速查詢到滬FW5178車輛行駛軌跡和該駕駛人員特貌特征等信息。
3日上午,經排摸,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在轄區某小區內發現該克隆出租車。在掌握確切信息后,3日下午16時30分許,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會同普陀區公安交警支隊、石泉路派出所、屬地閔行公安及閔行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共20余人,趕赴該克隆出租車駕駛員住地,將該克隆出租車駕駛員在其家中抓獲。在該克隆出租車駕駛員住處、克隆出租車車內、其外套口袋等處搜得多張空額交通卡。經受害乘客辨認,初步確認為抓獲的人員即是去年年末坑害乘客的克隆出租車駕駛員。該駕駛員也對調換乘客交通卡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在其家中找到了乘客被調包的交通卡。
目前,該克隆出租車已被交通執法部門依法沒收,其違法當事人也被帶至公安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當前,本市正在開展克隆出租車專項大整治,交通執法部門將聯合公安等部門對克隆出租車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將采取不定期統一出租車頂燈變為“電調”亮燈執法、“借鑒酒駕模式”設卡檢查、與公安部門大數據運用分析“上門抓捕”等方式嚴厲打擊克隆出租車。執法部門在此奉勸克隆出租車違法當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論你是行駛在路上,抑或是待租在路邊,還是待在家中,只要違法,終將逃不過法律的制裁,法網恢恢疏而不漏。